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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杨远芳同学获评有为奖学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9浏览量:


根据《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评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室内设计专业234班学生杨远芳,因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获评有为奖学金。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月20日—5 26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直接或拨打电话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51-85900826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0851-8412969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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