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19浏览量:
根据《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评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室内设计专业234班学生杨远芳,因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获评有为奖学金。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月20日—5 月26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直接或拨打电话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51-85900826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0851-8412969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9日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851-85900826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电话:0851-8680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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