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4〕169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黔财教〔2024〕134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核,法律事务241班黄星智为我校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新增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6月3日—6月9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直接或拨打电话向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电话:0851-84129698;0851-85900826。
附件: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新增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
学生资助中心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