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2]16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院推荐学生参加“2011大学生年度人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3. 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鼓励提交视频资料,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请将视频直接上传至“人民播客”(http://vblog.people.com.cn),并将视频链接地址发至活动组委会邮箱stu@people.cn。
1.各系严格按照标准,精心准备材料,择优推荐1名,于3月15日把推荐学生材料交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