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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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5浏览量:

 

各系:

2012年,我校首届毕业生共有1469人,其中有不少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评选2012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黔教办学【2012】51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校组织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一)全校2009级毕业生。

(二)经管系21人,工程系14人,商贸系6人,信息系4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品行优良,文明行为良好,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汇编》。

(三)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成绩突出,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原则上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

(四)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努力做好社会工作。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帮助同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择业观。

(五)优秀毕业生一般应在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选拔。

三、评选的要求、方法、步骤及报送时间

(一)各系应严格按评选条件公开、公平、公正地认真组织评选,不得徇私情,讲关系。

(二)评选前由毕业生所在班级学生推选、辅导员推荐,经系组织评选,公示不少于3天后报学生处。

(三)认真填写《二○一二届贵州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附件1)和《二○一二届贵州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于2012年4月12日前将附件1(含电子数据)及附件2一式二份报学生处。

 

 

           学生处

                                                                    2012年3月28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