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2013年度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推荐参加2013年度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品质优良,行为规范文明,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国家学籍学历管理政策。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基础知识扎实,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综合测评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帮助同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品质优良,行为规范文明,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国家学籍学历管理政策,认真组织学生核对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有关信息。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学校、院系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工作表现突出,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项活动,热爱劳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1、班委会全体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和努力服务同学;班级集体成员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整体良好,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3、全班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在校期间,全班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能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一式二份
2、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一式二份
2、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一式二份
(一)各系、团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严格标准,认真组织评选推荐。
(二)经公示无异议后,各系分别推荐3名“三好学生”、1名优秀学生干部和1个先进班集体,团委推荐1名优秀学生干部给学生处,再由评优评奖小组评选后报省教育厅。
(三)2000字左右个人或集体先进事迹材料一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