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学期有部分学生退役返校就读,现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自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2]118号)文件精神,学校对本学期新增退役学生按政策补评了国家助学金。
现将具体获资助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6月7日—6月13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直接或拨打电话向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电话:0851-84129698;0851-85900826。
附件:补评2022-2023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6月6日
一审:麦莉莉
二审:李晓瑶
三审:罗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