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13]133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院2013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
(一)辅导员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组织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系认定工作小组根据《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办法》对学生困难程度进行认定。认定标准:农村学生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50元,城镇学生不超过500元。吃国家低保、父母双双下岗或有重病的,可考虑按困难对待。
(三)对学生困难程度认定完毕后,困难学生填写《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四)各系按照《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组织评选,向学院推荐初步人选。
三、上报材料顺序及时间:
1、各系上报报告;
2、《2013年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电子版发714941286@qq.com;
3、《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6、各系于10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四、名额分配:
序号
| 系别
| 总人数
| 助学金名额
| 分配比率
|
1
| 经管系
| 1777
| 472
| 26.6%
|
2
| 工程系
| 1410
| 375
| 26.6%
|
3
| 商贸系
| 1316
| 350
| 26.6%
|
4
| 信息系
| 1274
| 339
| 26.6%
|
5
| 能源系
| 885
| 265
| 30%
|
6
| 艺术系
| 345
| 92
| 26.6%
|
| 合计
| 7007
| 1893
| 27%
|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