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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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15—2016学年第二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5浏览量:

 

各分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2016学年第二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黔教助发〔201676号)文件要求,目前,我校已完成2015-2016学年第一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申请、受理、审核等工作,我校第一批精准扶贫资助资金也将陆续发放到各受助学生银行卡上。为“查缺补漏”,确保“应助尽助”,经省里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现就我校2015-2016第二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必须是符合《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实施办法(试行)》(黔教助发[2015]274号)规定,尚未纳入2015-2016学年第一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范围的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二、资助标准 

对就读于我校的贵州省户籍农村贫困学生,除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外,将享受以下资助项目:

1. 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生·年。

2. 免(补助)学费,标准为专科<高职>3500/生·年(定向生不享受此项免补助学费资助)。

三、申报方式

1.申请

贵州省户籍农村户口持有《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的学生,可向所在分院提出申请,接受受助资格审查,并填写《贵州省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附件1),提交《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

2.审查

各分院根据《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审核学生提交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登记卡上必须有学生本人姓名及加盖县级扶贫部门公章)和《贵州省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附件1),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填入《贵州省2015-2016学年第二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名单汇总表》(附件2)。

3.公示

各分院在确定本院精准扶贫第二批受助学生对象后,在全校范围内对学生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 各分院材料提交时间:2016428日前(逾期将不再受理)

2. 材料提交清单

1)学生《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需双面复印)一份,资助中心审核后原件退回学生;

2)《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

3)《贵州省2015-2016学年第二批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一份)。

4)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5)学生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工行卡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注明学生姓名、身份证号)。

3.各分院材料提交地点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学楼A305)。

五、注意事项

   1、已经纳入2015-2016学年第一批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学生不能再重复申请资助(具体名单见附件3),请各分院认真核实名单,杜绝重复受理、重复资助。

2、从春季学期起,作为申请资助依据的《扶贫手册》改为《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本次申请必须有《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登记卡上必须有学生本人姓名及加盖县级扶贫部门公章。

3、《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需班主任签字一栏,班主任或者辅导员务必签字。

4、《贵州省2015-2016学年第二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名单汇总表》年级一栏填写“201X级”,学生资助卡或涉农补贴“一卡通”编号一栏填写“学生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工商银行卡号”。

附件:

1.《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

   2.《贵州省2015-2016学年第二批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3.《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精准扶贫名单》(此次不能再申请的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