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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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十佳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2浏览量: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黔职院字[2010]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树立榜样作用,激发广大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我校学生工作的水平,特开展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2013学年度“十佳辅导员”评选工作,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成立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佳辅导员”评选小组,成员由学生处、团委、宣传部、招就中心、各系党总支等组成。具体工作由学生处负责。

二、评选范围

2012—2013学年度全院所有专(兼)职辅导员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能充分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育人工作放在首位,严于律己,甘于奉献。

2、热爱学生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深入细致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

3、努力拓展多种教育形式,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重视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就业教育等,建立和健全了学生教育长效机制,成效明显。

4、积极帮助学生成长、成人、成才,指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组织学生开展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5、扎实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在班级、党团、学风、校园文化、寝室文明等建设和实施“一日行为规范”管理方面表现突出。

6、认真研究学生工作理论,注重工作方法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大学生特点和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四、评选程序

(一)候选人名额分配(21人)

经管系(5人) 商贸系(4人) 工程系(4人)信息系(3人)能源系(2人) 艺术系(2人) 中职(1人)

(二)推荐候选人

各党总支根据本系辅导员2012-2013学年度综合表现确定参选“十佳辅导员”候选人。候选人要认真总结个人工作并填写《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佳辅导员”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经系党总支审核盖章后于5月28日前报学生处。另外,候选人要撰写15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并插入一张近期生活照,报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传429401893@qq.com.

(三)网上投票

5月29日至6月2日,全校师生对各系推荐的“十佳辅导员”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投票方法:登陆人人网贵州职院学生之家首页(http://page.renren.com/600980431/index),在导航栏里找到日记栏,观看日记栏中的“十佳辅导员”候选人材料,记下自己认为优秀的辅导员名字,接着点击导航栏中“投票”,然后再点击“十佳辅导员投票”栏进行投票即投票成功。

学校根据票数从高到低排列,选出票数居前15名的辅导员进入下一轮组织评选。

(四)组织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召开全校辅导员会议,候选人采用PPT或脱稿演讲的形式进行工作汇报。评选小组成员担任专家评委,全校辅导员作为大众评委对候选人进行现场投票。根据平常表现、工作成绩、投票结果综合考虑初步评选出2012—2013学年度“十佳辅导员”。

(五)公示

经评选通过的2012-2013学年度“十佳辅导员”进行全校公示不少于5天。

(六)审批和表彰

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校党委会审批,确定最终名单,在2013届毕业典礼举行表彰大会。

五、组织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十佳辅导员”的评选工作,严密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确保评选效果和质量。

(二)要把评选“十佳辅导员”工作作为对学生工作的一次总结、宣传和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十佳辅导员”典型事迹,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学生工作干部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提高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水平。

(三)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监督。对推荐评选过程中的弄虚作假、拉票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佳辅导员”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学生处

 2013年5月21日